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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住建系统2020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1 15:39:14  来源:

井开区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陵新区工程建设管理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我省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复(开)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建建[2020]5号)和《关于报送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和已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的通知》(赣建安委[2020]5号)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条件下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市住建系统2020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时间

  (一)范围:全市建筑施工、燃气、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城镇危旧房屋使用、农房质量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二)时间: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前完成对本辖区进行自查。市局从3月20日至3月31日,督查各县(市、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具体时间由各查组自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一)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层面

  1.辖区内住建领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管监督理情况,督促落实工程管理人员考勤和建筑工人实名制执行情况

  2.省住建厅通报的2020年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以及市2019年第四季度排查出来安全隐患采取的整改举措及相关成效;

  3.疫情期间,对相关企业开(复)工指导服务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

  (二)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层面

  1.项目安全管理。企业疫情防控、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执行况,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开展“五个一”活动和工程项目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两张表”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的相关资料

  2.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扬尘治理、临时用电、施工现场消防、动火作业等安全管理情况;

  3.基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工程。基坑、管沟()、模板支撑体系的识别登记,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核审批、技术交底、监测及现场实施等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登记、安装拆卸备案、检测、验收、使用登记、维护保养等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技术交底及现场实施情况;设备安装、顶升、使用拆卸过程的安全行为情况。

  5.防范高处坠落事故情况。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情况。特别是室内电梯井钢筋网、固定式门防护,以及悬挑层模板铺架和模板内封闭执行情况。

  6.关键岗位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经理带班作业执行情况,监理单位人员持证上岗及旁站情况。

  (三)建筑市场行为监管方面: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情况;

  2.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市场行为的查处情况;

  3.在建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四)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方面:

  1.城镇燃气、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以及城镇危旧房屋使用等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2.农房设计、施工的指导情况和质量、安全巡查抽查情况;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检查

  市局负责对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各地建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设施、城镇危旧房屋使用和农房质量安全管理等领域进行全面检查。

  (二)市局

  市局分五个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对各县(市、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每县抽查2-3个建筑工程项目和1-2个市政公用、村镇等项目。查分工及人员安排如下:

  第一组:永新县、井冈山市、安福县

  组长:匡炳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处长级)

  副组长:黄邦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科科长

  成员:肖智宏、王晓凌、刘永春

  第二组:永丰县、峡江县、新干县

  组长:倪云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游建锋市建筑施工管理站站长

  成员:邹昌清、梁小明、周俭

  第三组:泰和县、吉安县、吉水县

  组长:胡维广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组长:张昊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主任

  成员:段彬、廖俊翠、陈强

  第四组:吉州区、青原区、井开区、庐陵新区

  组长: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辉成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成员:夏辉汉、高屹、刘斌

  第五组:万安县、遂川县

  组长:刘旭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林保卫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

  成员:匡庐皎、欧阳锋、尹鹰

  三、工作要求

  (一)深入检查,强化安全保障。建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按照一手抓防疫一手抓生产,两手都要硬的总要求,指导各有关企业单位做好开(复)工工作。突出加强对重点时段、企业、部门、环节的检查,对辖区内每一个项目乃至每一台设备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逐项排查、逐项整治,对排查的隐患问题要建立台账闭环处理整改不到位的不得进行施工(运营)。

  (二)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各地建部门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严惩失信企业,集中曝光不法行为和企业。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对有关责任主体依法从重处罚。对查出的重大隐患,以及可能引发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有关信息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三)总结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安全生产大检查结束后,建部门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同时,对安全大检查进行认真总结,深入剖析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各检查组2020年4月10日前将检查工作总结(含对检查的主要问题、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及今后工作措施等内容报市局安委办。联系人:周俭,联系电话:0796-8231061,邮箱:jajsjg@163.com


  附件: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表.doc

            ?2.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分包)企业检查表.doc



                                                                                                                  2020年3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