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和使用,充分发挥维修资金的作用,健全物业管理制度,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保障业主住用安全,结合当前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住建局修订了《吉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现将《吉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意见和建议请于2020年2月19日前以来电、来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通信地址: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与物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0796-8231693;传真:0796-8222811;电子邮箱:jaszjjwyk@163.com。
附件:?吉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