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县(市、区)住建局、庐陵新区工程建设管理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赣建建[2019]11号)和我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吉安市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吉市建建字[2019]53号)的有关精神,市局对我市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进行了“双随机”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通报(详见附件)。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对照核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完善,整改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整改期限自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整改到位后须填写《双随机重新核定申请表》,申请重新核定,重新核定工作由原核查组负责。
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新的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企业,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赣建建[2019]11号)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附:1 . 双随机核查重新核定申请表.doc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