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8日。
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许可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城南吉州大道(吉安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343000
联系电话:0796—8221905
附件:吉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4日
吉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类行政许可审查意见公示一览表
(公示期:2019年6月24日——2019年6月28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审查意见 |
1 | 江西华兢实业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 | 同意 |
2 | 江西大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 | 同意 |
3 | 吉安市方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 | 同意 |
4 | 江西鑫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 | 同意 |
5 | 江西顺运建设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 | 同意 |
6 | 江西公塘建设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 | 同意 |
7 | 江西三帮科技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 | 同意 |
8 | 吉安利发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 同意 |
9 | 吉安市庐陵古建文物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 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