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障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人的正常权益,促进经济适用住房正常上市交易,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含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吉府字[2022]81号)的规定,我局对《吉安市中心城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规定》(吉府办发〔2019〕9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15天,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7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提出意见: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jb8258853@163.com。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03室(地址: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住房保障科:8311606
附件:?吉安市中心城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