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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9 16:39:58  来源:

?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吉安市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五届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吉安市城市更新试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市更新的工作部署,补足城市短板、解决城市问题,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动城市结构调整优化,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引领,试点先行。贯彻落实吉安市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城市空间布局和不同区域功能定位、资源禀赋,注重分区引导、分类制定政策。坚持自下而上的更新需求与自上而下的规划引导要求相结合,加大政策机制改革力度,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项目化推进,探索城市更新的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有序开展城市更新行动。

  (二)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民意,切实改善民生。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出发,切实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在城市更新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防止大拆大建等要求,更新管线管网,补齐城市生态短板,有序实施生态修复。

  (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强化政府引导作用,加强规划管控,统筹把控城市更新工作方向,完善政策机制,做好服务保障。遵循城市发展内在规律,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注重激发市场主体的投资活力和创新活力,形成城市更新的多元投入。

  (四)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注重更新工作统筹谋划,统筹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科学设定城市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发展定位,因地制宜细化工作举措,坚决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

  (五)彰显特色,延续文脉。注重城市历史文脉的延续,加强庐陵文化、红色文化等吉安有特色的城市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传承,加强重点地段建设活动管控和建筑、雕塑设计引导,保护好传统文化基因,鼓励继承创新,彰显城市特色,防止城市记忆消失和出现“千城一面、万楼一貌”。

  三、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实现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进一流”的工作目标,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全面建立,推动实施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城市更新项目。

  到2025年,城市更新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城市病”得到有效治理,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功能与品质跻身全国一流,吉安城市魅力充分展现。

  四、组织架构

  为统筹推动城市更新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成立吉安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与吉安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合署办公,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城市更新工作。

  五、重点任务

  聚焦城市建成区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实施城市更新综合性试点,紧扣“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目标,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不搞大拆大建,采用“针灸式”等微改造方式,实施一批城市更新项目,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功能,增强城市活力。

  (一)开展城市体检

  在2020年市中心城区、安福县成功试点城市体检的基础上,在全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高标准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和“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长效机制,采用城市自体检、第三方城市体检、人居环境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推行“体检、评价、诊断、治理、复查、监测预警”六步工作法,以体检评估发现城市问题。各县(市、区)针对体检发现的问题安排一批项目治疗“城市病”,形成“以城市体检发现问题、以城市更新治理问题”的成果转化模式。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统计局、教体局、卫健委、民政局、文广新旅局、科技局、城投公司、交警支队、交通运输局、工信局、供电公司、消防救援支队、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管委会,下同)

  (二)科学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并建立项目库

  1.完善城市规划体系。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加快完善和实施排水防涝、环卫、绿地系统、亮化、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公共停车场、市政设施智慧建设及地下综合管廊等9个专项规划。突出城市特色风貌,优化主要片区、道路、景观和节点城市设计,加强城市色彩、建筑高度、第五立面、建筑立面管控,塑造优美天际线、山际线和滨水岸线。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进老城区以街区为单元的规划梳理工作,建立城市更新实施项目库。结合吉安的人文、自然禀赋与城市特点,开展城市更新策划和规划设计,以街区为单元开展规划梳理工作,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为落脚点,查找功能短板,为补齐功能提出规划建议,拟定房屋征收计划,布局配套设施、功能设施实施方案。

  有关市直单位、县(市、区)要根据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规划成果,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分年度制定详细的城市更新项目计划,明确实施时序和工作目标任务,建立项目清单,落实实施主体和责任人。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新旅局、卫健委、教体局、民政局、金融办、城投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改善提升人居环境

  1.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根据国家年度计划申报要求,逐步将建成于2000年底后(2005年底前)又亟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计划。分类推进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完善小区水、电、气、路、网等基本市政配套设施,强化小区公共活动场地、停车场等公共服务功能。同步推进老旧小区违建整治、绿化景观提升、户外防盗网拆除和更换、屋顶修缮改造、加装电梯、特色文化塑造等工程。2021年全市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8个,涉及居民4.3万户;到2022年,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和部分2005年底前建成又亟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26个、14.2万户。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持续推进棚户区改造。“统筹谋划、分级实施、稳步推进”、“宜改则改,宜拆则拆”的原则,逐步完成“十四五”棚户区改造任务。“十四五”期间我市计划改造33347套,计划投资约333.4亿元;其中2021年计划改造16565套,计划投资约165.7亿元。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按照打造完整居住社区的要求,统筹安排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休闲娱乐、商业配套、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设施,既有住宅区结合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道路修建等,在市中心城区规划设置15分钟生活圈,补齐社区管理服务短板,把居住社区建设成为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的完整单元。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公安局、商务局、文广新旅局、卫健委、教体局、残联、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开展高品质智慧社区建设。对照高品质智慧社区要求,高标准设计配优服务设施、完善康养服务功能、打造文化教育阵地、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和谐共治体系、推广智慧服务应用、加大智能硬件建设、引入创新创业理念。优先在市中心城区开展一批高品质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工作,选择3个左右社区积极申报省级试点。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对照《江西省绿色社区创建标准(试行)》明确的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创新环境整治机制、推行基础设施绿色化改造、营造宜居社区环境、推广智慧服务应用、培育社区绿色文化等6个方面创建内容,组织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推动一批社区达到创建要求,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新建住宅小区100%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结合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出台有关办法,支持引导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对未能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引导业主实施自治管理。2022年底,全市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到2025年底达到80%以上,其中市中心城区改造后的老旧小区2021年要实现以市场服务为主、以业主自治为补充的物业管理全覆盖。建立健全物业行业信用监管体系,规范物业市场招投标行为,利用好“红黑名单”管理办法,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培育一批信用度高、服务能力强的优质物业服务企业。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

  1.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大力建设海绵城市。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城市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全过程。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建设雨水滞渗、收集利用等削峰调蓄设施,有效控制雨水地表径流,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改善城市水生态。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到2025年,力争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完成高铁新区站前大道南延、环城快速通道等工程,推进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城市绿道、慢行步道建设,推动停车场布局优化和市场化运营,增设免费限时停车位,加快充电桩、换电站布局建设。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城投公司、新庐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进城区公园绿地提升改造工程。开展全市城镇园林绿化提升专项行动,新建和改造一批公园、街心花园、社区游园、“口袋”公园,拓展城市绿地和亲水空间,不断丰富城市绿地景观。到2025年,市中心城区和县城实现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市中心城区和县城城区裸露土地100%绿化美化,城区道路树池100%绿化或软覆盖,城区绿地100%完成降坡封尘。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投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开展雨污管网改造三年攻坚行动。落实《吉安市中心城区雨污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雨污管网错混接点改造。同步推进各县(市)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管网改造。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公安局、城投公司、大数据中心、赣江中游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实施城市水环境修复工程。做活环城水系,对城区水系进行清淤疏浚,并实施引水活化工程,将城区水系与赣江、禾河相互联通,让水系流通,水质干净清澈。开工建设吉安市赣江最美岸线建设工程,推进赣江沿线综合治理,串联生态景点,发展水上旅游,打造“最美岸线”。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黑臭水体长治久清。到2021年底,中心城区建成区无新增黑臭水体,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未出现返黑返臭现象。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全面完成中心城区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标志设置等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保障饮水安全。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实施庐陵后河旅游景区整体建设工程。按照“水上岸上联动、组团式打造、点状建设,修缮提升,不搞大拆大建”的原则,围绕紧扣一条主线、建设五大组团、打造三个品牌”的工作总思路,即紧扣“夜游后河”这一主线,建设梦回庐陵—儒林里,时尚庐陵—凤凰洲,千年庐陵—晴澜岛,童趣庐陵—店前村,田园庐陵—宋家村等“五大组团”,打造“滨水演艺”“水上运动”“庐陵百味”三大品牌项目,通过水系连通、水质净化、节点打造、建筑空间塑造、山水景观重构,将后河建设成为本地市民喜欢去、外地游客愿意来”的全国一流的城市旅游新景区

  牵头单位:市城投公司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吉州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

  (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

  1.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历史建筑、历史地段等各类历史文化保护对象的保护。落实《吉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年)》,保护和开发利用市中心城区内水巷、能仁巷圣恩堂历史文化街区等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加强北门街历史文化风貌区和白鹭洲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将符合标准的老厂区、老校区、老居住区等及时申报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纳入保护名录。完成所有已公布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标志牌设立工作以及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工作。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文广新旅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推进活化利用。坚持以用促保,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成为城市的特色标识和公众的时代记忆,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实现永续传承。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在保持原有外观风貌、典型构件的基础上,通过加建、改建和添加设施等方式适应现代生产生活需要。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产生活。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文广新旅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强风貌管控。加强重点地段建设活动管控和建筑、雕塑设计引导,保护好传统文化基因,鼓励继承创新,彰显城市特色,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建设文化展示、传统居住、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特定功能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活力。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增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历史地段的公共开放空间,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开展一批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形成具有吉安地域特色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和改造样板。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文广新旅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发改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创新智能化管理,完善“城市大脑”应用功能,在全市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搭建城市管理、文旅、应急救援、教育、卫生、养老等智慧平台,加快实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积极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推动城市物理空间数字化和各领域数据、技术、业务融合。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工信局、文广新旅局、应急管理局、教体局、卫健委、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打造智能公共出行平台。按照标准化、智能化要求,根据城市道路建设同步建设一批公交站台,对老旧公交站台进行升级改造,整改一批临时招呼站。新建城北客运站、城北公交站和青原区公交站,合理布局建设港湾式公交站台。每辆公交车都安装定位系统,并将相关数据与网络实时连接,让市民及时了解公交车运行及到站信息,方便群众出行。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城管局、交警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快智慧停车管理设施建设。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2021年底30%以上公共停车场入口处或附近区域建立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加快市中心城区智停车系统与停车场建设,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停车场项目全部按智慧停车场要求建设,2022年上半年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系统建成投入使用。

  牵头单位:市城管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警支队、新庐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进一步优化支持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意见。大力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2022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到2025年占比力争达到100%。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通过体制机制建设、市场培育和产业链发展多措并举的方式,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力争到2023年末,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5%以上。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各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的协调责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城市更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结合实际,统筹谋划推进。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更新工作有序推进。

  (二)政策保障

  针对城市更新工作的特殊性,结合吉安实际,探索适用于城市更新的规划、土地、项目审批等政策。一是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支持项目策划、规划设计、融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推进。二是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允许土地功能混合和用途兼容,实行混合用地类型。三是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建设适用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破解建筑间距、日照等现行规范标准难题;四是探索符合吉安市情的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机制,简化完善审批流程,建立绿色审批通道。

  (三)资金保障

  一是持市场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居民的积极性,同时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参与,广泛汇聚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二是探索通过专项债等方式将更多的国家政策性贷款用于城市更新项目;三是鼓励企业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更新改造;四是加大市级财政对试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试点项目实施,发挥示范效应。

  (四)宣传引导

  采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城市更新有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公众参与,广泛收集民生诉求和市民建议,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使城市更新工作体现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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