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建安字〔2020〕6号
井开区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陵新区工程建设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要求和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市后防疫条件下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全市住建系统2020年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时间
(一)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镇燃气和供水企业以及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指导、管理。
(二)时间: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即日起至2020年6月18日前完成对本辖区进行自查。市局从6月22-30日,督查各县(市、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一)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层面
1.辖区内住建领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和检查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督管理情况;
2.督促落实工程管理人员考勤和建筑工人实名制执行情况,能否在6月30日前达到省住建厅要求的“双百”工作目标;
3.对市2020年第一季度排查出来安全隐患采取的整改举措及相关成效;
4.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二)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层面
1.项目安全管理。企业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特别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施工企业开展“五个一”活动和工程项目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两张表”安全生产管理模式的相关资料。
2.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扬尘治理、临时用电、施工现场消防、动火作业等安全管理情况;
3.基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工程。基坑、管沟(井)、模板支撑体系的识别登记,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核审批、技术交底、监测及现场实施等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登记、安装拆卸备案、检测、验收、使用登记、维护保养等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技术交底及现场实施情况;设备安装、顶升、使用拆卸过程的安全行为情况。
5.防范高处坠落事故情况。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情况。特别是室内电梯井钢筋网、固定式门防护,以及悬挑层模板铺架和模板内封闭执行情况。
6.关键岗位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经理带班作业执行情况,监理单位人员持证上岗及旁站情况。
7.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情况。临水、低洼地段建筑工程,深基坑(高边坡)工程,地下管廊及雨污管网施工的市政工程建立并落实防汛安全责任、防汛抢险物资储备、防汛安全措施到位等情况。
(三)建筑市场行为监管方面: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情况;
2.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市场行为的查处情况;
3.在建项目工程管理人员考勤和建筑工人实名制落实情况。
(四)其他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方面:
1.城镇燃气和供水等领域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2.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指导、监督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检查
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由市质(安)监站负责,建筑市场行为检查由市施工管理站负责,城镇燃气和供水等安全检查由市燃气供水办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检查由局城乡建设科负责。
各地住建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和供水及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二)市局检查
市局分五个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对各县(市、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每县抽查2-3个建筑工程项目和1-2个其他行业领域等项目。检查分工及人员安排如下:
第一组:万安县、遂川县
组长:匡炳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处长级)
副组长:黄邦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科长
成员:肖智宏、王晓凌、刘永春
第二组:永新县、井冈山市、安福县
组长:倪云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游建锋市建筑施工管理站站长
成员:邹昌清、梁小明、周俭
第三组:永丰县、峡江县、新干县
组长:胡维广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组长:张昊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主任
成员:段彬、廖俊翠、陈强
第四组:吉州区、青原区、井开区、庐陵新区
组长:范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辉成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成员:夏辉汉、高屹、刘斌
第五组:泰和县、吉安县、吉水县
组长:刘旭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林保卫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
成员:匡庐皎、欧阳锋、尹鹰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住建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工程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进行跟踪指导服务。
(二)各地住建部门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对有关责任主体依法从重处罚,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三)各地住建部门要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对安全生产检查进行认真总结,深入剖析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巩固安全生产检查成效。
市局各检查组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检查工作总结(含对检查的主要问题、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等内容)报市局安委办。联系人:周俭,联系电话:8231061,邮箱:jajsjg@163.com。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