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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住建系统2020年一季度安全生产督查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4-24 15:51:43  来源:

吉市建安字〔2020〕4号

井开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陵新区工程建设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全市住建系统2020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吉市建安字〔2020〕1号)要求,3月下旬我局组织了五个督查组对井开区、各县(市、区)住建系统进行了安全生产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人员访谈等方式检查了全市房建与市政工程施工、城镇燃气和供水、农房质量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共检查26项在建房建与市政工程、4个燃气站点和3个自来水厂进行了检查,下发限期整改督查意见书24份,停工整改督查意见书2份。另外,还督导了各县(市、区)对省住建厅通报的2020年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以及市2019年第四季度排查出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疫情期间,井开区、各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了对相关企业、建设工程开(复)工指导服务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以及疫情隔离观察场所和已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工作;落实了“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开展了本辖区内的房建与市政工程施工、燃气、供水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好的做法

  (一)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强化事中监管。永丰县住建局对起重机械设备进场,塔吊基础预埋构建进行现场核查,对安拆企业资质、人员住建云实名认证进行现场核查,严厉打击挂靠等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技术力量储备不足等问题,通过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所有起重机械设备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为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把脉”,弥补监管部门短板。2019年度共检查起重机械设备86台(次)、发现安全隐患458项,对8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和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及安装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对3家施工企业、2家监理公司、3家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及安装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罚,累计处罚14家次、收缴罚款24万元,有效遏制了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疫情防控“五个一”“五个长”,复工复产“四落实”。疫情期间,永新县住建局结合行业实际,加强宣传,认真排查,在建筑施工管理上出新招、亮奇招、下实招,取得了实效。守好入口实行“五个一”,即一个出入口、一支测温仪、一本笔记薄、一张通行证、一名带班领导;安全施工推行“五个长”,即工地长、信息长、司务长、寝室长、防疫长。严格执行人员进出、物资保障、值班值守、疫情管控等各项制度,落实工地封闭管理;落实了工地人员分散施工、错时施工、轮流施工;落实了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一天不少于二次全面消毒;落实了抓牢安全生产,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在做好防控疫情的基础上推动了企业复工复产。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监管部门层面:

  1.有些住建部门在推行工程管理人员考勤和建筑工人实名制执行方面力度还不够,如:青原区、井冈山市、万安县、泰和县。

  2.省厅通报的2019年四季度“百差工地”遂川县家具产业园项目未整改到位,遂川县住建局与园区、应急部门进行了联合执法,下发了停工通知书,但对相应责任单位未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3.市局2019年第四季度检查发现泰和县农商银行营业用房工程、新干县龙山壹号院工程的安全隐患未落实整改,属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应责任单位不落实整改的行为未采取行政处罚措施。

  请遂川县、泰和县、新干县住建局于4月30日前将上述三个工程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市局安委办。

  (二)市场行为方面:

  1.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不健全或项目经理(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普遍较差。

  2.多数施工企业、项目部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和到岗履职证明以及材料、设备的采购合同、购买合同与支付凭证等资料提供不够齐全。

  3.部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和专业监理人员未到岗履行安全职责,一是有的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手续不规范,如:井冈山市碧桂园翠薇里项目监理单位江西中天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是有的变更项目监理人员无变更手续,如:泰和县宏标·嘉和府6#楼项目监理单位吉安市建设监理中心;三是有的项目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等资料无总监审批签字,现场监理人员非本公司人员,未完善解聘、聘用手续以及监理通知单、回复单、例会纪要等资料,人员签字存代签行为,如:遂川县2019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宁家圆建设项目监理单位江西鑫中建工程有限公司。

  (三)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层面

  1.安全管理方面:部分工企业、项目部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有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资料资料混乱,如:万安凤凰新城1#、2#楼;二是有的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记录流于形式,未对危大工程进行针对性检查,如:永新县人民医院急诊大楼及住院大楼;三是有的施工企业、项目部“两张表”制定不合理,风险管控清单无针对性,如:新干县城北农贸市场项目。

  2.文明施工方面:有的工程施工现场积水,道路积淤,材料堆放无序,裸土、建筑垃圾未覆盖到位,如:青原区康居佳苑2#楼;有的工程降尘设备损坏未及时修复,如:永新县人民医院急诊大楼及住院大楼。

  3.施工现场防火方面:有的工程消防立管未随主体进度设置,未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如:万安凤凰新城1#、2#楼;有的工程未制定动火审批制度,或未履行动火审批程序,如:安福东投阳光城二期。

  4.基坑工程方面:一是有的工程基坑坡顶堆放大量钢筋,坑底未采用排水措施,深基坑未进行专项验收及持续观测,如:吉安县丰穗佳苑(幸福家苑二期)住宅小区建设项目1#楼、新干县城北农贸市场工程;二是有工程基坑施工无专项施工方案,边坡未支护,如:吉水县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建设项目;三是有的工程临靠山体未采取防止山体滑坡措施,如:井冈山市旅游职业中等学校教学楼及学生宿舍。

  5.模板工程方面:一是有的工程高支模施工与专项方案不符合,专项无验收记录,如:井开区吉安米田科技有限公司8#厂房;二是有的未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及剪刀撑,部分顶托存在偏心受力,如:峡江中学1#教学楼;三是有的工程后浇带支撑体系部分拆除,采用回顶方法,如:安福东投阳光城二期工程。

  6.脚手架工程方面:一是有的工程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违反规范要求,搭设不规范且承受屋面飘檐荷载,如:吉安市纪委监委新干县廉政教育中心;二是有的工程脚手架基础不平整,标高不一致,未设置排水沟,如:永新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三是有外架支承在后浇带处,下部支撑未单独搭设且部分已拆除,如:泰和县白凤澜湾小区1、2#楼。

  7.施工临时用电方面:一是有的工程配电箱未采取防雨、防潮措施,未关闭且随意接线,如:泰和县宏标·嘉和府6#楼;二是有的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线缆未做过路保护或架空敷设,如:遂川县碧桂园15#楼;三是有的工程施工用电线缆未穿套管搭设在脚手架体上,如:遂川县2019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宁家圆建设项目。

  8.起重机械设备方面:一是有的未经产权备案,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如:泰和县白凤澜湾小区1、2#楼;二是有的工程进行复工前的检修保养,如:遂川县碧桂园15#楼;三是有的塔吊未做防攀爬措施,基础存在积水现象,如:万安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五云新城)建设项目。

  9.关键岗位持证上岗方面:有的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人数不够;大多数工程项目部未配齐持特种作业工种,特别是起重吊装工程缺失信号司索工。

  (四)燃气和供水安全方面

  1.有的自来水厂二氧化氯、盐酸等有毒物品管控不严,控制室工作时间常开,无专人看管,如:永新县自来水公司;有的液氯车间未设置警示,未严格落实封闭管理,购置、使用记录不详细,日常管理不严,如:安福自来水厂;有的二氧化氯发生器车间无人值班时大门未上锁,如:井冈山(新城区)自来水公司

  2.有的液化气站监控设置不合理,维护不到位,核心充装区监控长期失效,如:永新文竹液化气供应站;或无法全方位监控储罐区和隔离围墙,且未采用防爆摄像头,如:永新里田液化气供应站。

  3.未办理危化品运输车辆托运满装钢瓶,如:安福县辉煌液化气站。

  4.一些企业的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管理人员应急操作不熟练,职工应急处置能亟需进一步提高。

  四、处理意见

  在此次检查的在建工程中,对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且不落实整改要求的项目工程相关责任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名单如下:

  1.遂川县家具产业园项目的建设单位:江西蓝宇家具有限公司、江西富优家具有限公司、江西优君跃龙家具有限公司、江西升康家具有限公司、江西吉民家具有限公司、江西吉和木业有限公司、江西赣桥木业有限公司、江西吉富家具有限公司、江西吉诚木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西省鑫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泰和县农商银行营业用房工程的建设单位:江西省泰和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西省新大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新干县龙山壹号院工程的建设单位:江西华泉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西泽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万安凤凰新城1#、2#楼建设单位:江西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万安县吉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西正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遂川县2019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宁家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遂川县暖家保障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西建上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西鑫中建工程有限公司。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2020年吉安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风险防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防控较大事故,有效减少事故总数,促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督办在建工程管理人员考勤和建筑工人实名制执行力度,督促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现场履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建筑市场,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三)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特别是加强对各类园区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加大整改力度,严格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认真对照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落实整改的建设项目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罚。


  附件:1.受检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督查情况一览表.doc

              2.受检燃气供水企业安全生产督查情况一览表.doc?



                                                                                                                 2020年4月20日